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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任性村官“捞油水”,千元“补助”亦严处

【字体: 】 【编辑日期:2017-04-21】 【作者/来源:区纪委监察局】【阅读: 】


通过这次区纪委约谈,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要是从思想上放松对自己财经纪律的约束,对自身要求不严,现在想想千般懊恼,万番悔恨。”这是金安区中店乡高店村党支部书记刘传权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深刻的自我反省。

2016824日,金安区审计局在村级财务审计中发现中店乡高店村存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随后移交金安区纪委。20161118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中店乡高店村总支书记刘传权等5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1230日,中店乡高店村通过自拟规定,从村集体资金中违规领取2014年度计生奖励工作经费。其中刘传权(党总支书记)刘传权违规领取4934.6元、吴光月(村主任)违规领取6854.6元、杨光发(村文书)违规领取5254.6元、鲍丙群(村妇女主任、计生专干)违规领取6554.6元、汤存培(原村主任)违规领取1434.6元。

201736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刘传权、吴光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光发、鲍丙群、汤存培3人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违规发放补贴,本质上是一种变相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谋利行为,严重违反了财经纪律,破坏了公平正义的收入分配秩序,一直以来都为广大群众所诟病。

高店村5名村干部违纪问题与那些腐败大案相比,确实显得“小”,但这样的“小事”积少成多、越积越多,就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形象在群众心中就会打折缩水,党的执政基础就有松动的危险。他们用“千元”换来的是自己的“处分决定”,换来的是群众的“心酸痛楚”。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村干部虽然级别不高,但却是离群众最近的人,是与村民打交道最多的人,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的桥梁,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操刀手”,因此村干部作用的发挥不可小觑,对村干部的监督不容忽视。

公器不应用于谋私利,村干部应时刻牢记自身肩负的使命,时刻不忘群众的期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也要层层传导压力,加大村级财务等各方面的监管力度,保持“拍蝇”力度不减,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啃食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有效拔除“毒刺”,保持村级党组织健康肌体,切实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的滋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