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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监督哨】滴酒未沾也问责

【字体: 】 【编辑日期:2016-09-22】 【作者/来源:区纪委监察局】【阅读: 】

“酒桌办公禁令,我是知道的。我以为只要自己不喝酒,就不会有问题,结果还是犯了错误……”六安市金安区东河口镇太平街村党支部书记高绪全等三人为了解决交通纠纷,参与陶某某私人宴请而受到诫勉谈话,提起此事他懊悔不已。

727日,天气炎热。连降暴雨而被冲毁的路段正在紧张修复,一辆满载土石的工程车和路过的车辆发生刮擦,产生矛盾纠纷,引起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了交通的拥堵。村支书、村主任和计生专干前往事发地协调处理纠纷事件。时值中午,天气酷热,工程车司机陶某某提议到附近长胜饭店处理此事,随后在该饭店吃了午饭。

经查,太平街村支党部书记高绪全、村主任邵彬、村计生专干高业华,在处理完矛盾纠纷后,没有及时离开,而是和陶某某等人一起用餐,席间安排有白酒一瓶,啤酒三瓶。虽查明此次用餐为陶某某私人宴请,且村两委人员均未饮酒,但仍违背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规定。

88日,经金安区东河口镇纪委研究决定,对高绪全、邵彬、高业华进行了诫勉谈话处理。

【执纪者说】

高绪全案例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四风”问题,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之际,少数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观念松弛,纪律意识淡漠,麻痹大意,心存侥幸,是造成本案发生的根本所在。这一典型案例告诉我们,抓好农村基层党风政风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必须深化党纪党规教育,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深挖积弊,加强监督,始终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同时严格执纪问责,持续向下传导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的高压态势,对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真正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