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委要用“三变”促“三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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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纪委在落实“三转”任务时,应切实做到以“三变”促“三转”。
变“分散用力”为“聚合用力”,才能回归主业
过去,很多是基层党委、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情,纪检监察机关都参与其中并牵头挂帅,工作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往往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工作边界意识模糊。
转职能,关键是厘清职责定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记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业。
聚焦主业主责,只有把过去分散用力变为聚合用力,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三转”,主要是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凡属“越界”的工作一律撤出,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调整内设机构,使得监督执纪问责力量更强,内设机构职责更优。
同时,要切实落实“责任制”,在工作中确保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纪委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
变“单打”为“联动”,才能改进方法
转方式,关键是科学履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摒弃惯性思维和传统模式,改进和优化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工作的方式方法。纪检监察工作要讲究方法、策略,学会“乘势、择机、借力、统筹、协调”开展工作。
突出重点。力改工作上“见事不见人,见人不见责,光查事不查人”的不良倾向,履行职责离不开具体的人,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对人的监督管理上。
找准位置。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常常无论什么事都“冲在一线”,背离了职责主旨,使自己陷入监督乏力的困局之中。当下,应找准定位,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问责作用,决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整合力量。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借部门和群众支持之力,借舆论监督之力,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作战,聚拢五指形成拳头,共同营造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监督格局。
变“神秘”为“公开”,才能转变作风
转作风,就是要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重要标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在落实八项规定上作表率。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八项规定上,既是政策的监督者,又是政策的执行者。因此,纪检干部必须当好表率,才能起到正人的效果。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遮掩,不姑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锻造“铁军”作风。
在整治“四风”问题上当先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目标,严格要求、率先垂范,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等不靠、立行立改,以无私无畏的勇气揭短亮丑,直面问题,触及灵魂。